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权益管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评估、土地评价、国土综合整治、 生态修复、土地经济等)、海洋工程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河北省工程系列国土工程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自主创新、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方面有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备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的能力,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权益管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评估、土地评价、国土综合整治、 生态修复、土地经济等)、海洋工程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国土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项目 1 项,或作 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市(厅)级国土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项目 2 项。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参与编制本专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 范 1 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 项以上,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 通过且颁布实施。
(三)主持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发新产品 2项以上,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并予以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
(四)主持完成市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 1 项以上,或县级国土空间规划 3项以 上;主持完成省级专项规划 1 项以上,或市级以上专项规划 3 项以上,或县级专项 规划 5 项以上。
(五)主持完成市级以上国土调查、变更调查、地籍调查、遥感监测、 自然资 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项目 3 项以上,或县级国土调查、变更调查、地籍调查、遥 感监测、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6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六)主持完成市级以上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评估、城市地价监测 3 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农用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 地价、征地区片价制定、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6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 报告。
(七)主持完成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省级以上开发区集约利用潜 力评价 6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八)主持完成投资 3000 万元以上(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 治等)项目设计、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技术工作 5 项,并编写勘查、设计报告及 实施方案。
(九)主持完成省(部)级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专题数据处理、海洋信息系 统开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海洋事务或技术研究项目 2 项以上,或市 级海洋调查监测、海洋专题数据处理、海洋信息系统开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 护修复、海洋事务或技术研究项目4 项以上。
(十)主持完成省(部)级土地、海洋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 项以上,或市级土 地、海洋信息系统开发项目4 项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1 项以上或三等奖 2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 上或二等奖3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以上,并转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以专利证书、 转让协议、转化效益证明为准);或获得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其中 2 项转 化实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专利证书、转让协议和转化效益证明为 准)。
(三)主持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并在项目实施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者(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四)主持完成重大国土科研项目 2 项以上,并负责本专业的资料整理分析和 成果编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附政府采用文件、公告、鉴定或验收材料及主要完 成人员名单)。
(五)主持的重大国土资源领域项目为相关单位应用或提供决策依据,获得显 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六)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 3 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独著 10 万 字以上,合著 20 万字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核 心期刊不少于 1 篇,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技术交流研讨会上交流论文视同为公开发 表论文);或独立撰写本专业较高水平的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政策研究报告 等5篇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论证并实施,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级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 称规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5名), 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前 3名)。
(二)独立出版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不少于 15 万字),并以第一 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
(三)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 4 项以上,取得显著经 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填补省内技术领域空白。
(四)主持的专题成果、政策建议等获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采纳,取得显著的社 会经济效益(附职能部门相关文件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报道)。
六、附则
(一)凡冠有“ 以上 ”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 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 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 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 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 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级别分为国家级、 省(部)级和市(厅)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 ( 5个子项)。省(部)级 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各部委及授权的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如: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奖、测 绘科技进步奖、优秀测绘工程奖、优秀地图裴秀奖、地理信息科技奖、中国地理信 息产业优秀工程奖、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 省山区创业奖和大禹奖、安济杯、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海洋科学技术奖。市(厅) 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和省直各部门及授权的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 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省土地科学技术奖、省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省优秀测 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省优秀测绘成果奖。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 目和合同项目。本条件中的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 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 记。
(八)主持、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 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 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 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 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 3 人,参与指至少参加了该项目工作量的 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 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 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 5 名,对于大 型项目为前 7 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 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 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十)主要参编人员是指完成国家级任务的前5名、省级任务的前3名。
(十一)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 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 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 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 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应 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等 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二)在“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 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河北省工程系列国土工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 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权益管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评估、土地评价、国土综合整治、 生态修复、土地经济等)、海洋工程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 限数量。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部)级国土科技项目、工程项目或生产项目 1 项;或参与完成市(厅)级国土科技、工程项目 2项以上。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 发新产品 1 项以上,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并予以推广,取得显著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 1 项以上;或县级以上专项规划 3 项以上。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国土调查、变更调查、地籍调查、遥感监测、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 2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五)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农用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评 估、征地区片价制定 2项以上,或大中型宗地价格评估 6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六)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省级以上开 发区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2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 报告 2篇以上。
(七)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投资 1000 万元以上(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山水 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域 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设计、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技术工作 2 项,并编写勘查、 设计报告及实施方案。
(八)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级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专题数据处理、 海洋信息系统开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海洋事务或技术研究项目 1 项 以上,或市级海洋调查监测、海洋专题数据处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 海洋事务或技术研究项目 3 项以上。
(九)主持完成市(厅)级土地、海洋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 项以上,或县级土 地、海洋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3 项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市(厅)级 科技成果一等奖 1 项以上或二等奖 2 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限额定人员)。
(二)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以上,并转化实施,或获得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 2 项以上,并转化实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专利证书、转让协议和转 化效益证明为准)。
(三)参加编写省(部)级标准、规范、规程2项以上。
(四)参与主持完成大型土地整治、生态修复项目,直接经济效益 1000 万元以 上(附效益证明)。
(五)主要参与完成国土规划、调查、评价、权益、利用、保护等项目,其成 果被县级以上政府采用,并发挥重要作用(附政府采用文件、公告等,在鉴定验收报告中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六)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限前 3 名,独立撰写不少于 5 万字)公开出版本 专业学术著作 1 部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 以上(其中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技术交流研讨会上交流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论文); 或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 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 3篇以上。
(七)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过县(市、区)级以上自然资 源开发保护利用等相关项目 2 项以上。
(八)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在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和自主 认定研究报告、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完成 10 项及以上。
五、破格条件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 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 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三)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3项以上,取得显著经 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填补省内技术领域空白。
(四)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 3篇以 上;或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2篇; 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以上(个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
六、附则
(一)凡冠有“ 以上 ”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 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硕士学位或第 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 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 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级别分为国家级、 省(部)级和市(厅)级。
(六)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奖励 ( 5个子项)。省(部)级 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各部委及授权的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如: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奖、测 绘科技进步奖、优秀测绘工程奖、优秀地图裴秀奖、地理信息科技奖、中国地理信 息产业优秀工程奖、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 省山区创业奖和大禹奖、安济杯、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海洋科学技术奖。市(厅) 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和省直各部门及授权的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 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省土地科学技术奖、省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省优秀测 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省优秀测绘成果奖。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 目和合同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在项目任务书中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 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 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 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 名或分项目第 1 人。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5 名,技术骨 干为 6-10 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3 名,技术骨干为 4-8 名; 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2 名,技术骨干为 3-6 名。验收或鉴定 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3名)。
(九)大型项目指国家定额 500 个生产工日以上的项目。
(十)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 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 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
(十一)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 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 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 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 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应 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等 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二)在“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 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级(不含)以下从事国土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
河北省工程系列国土工程专业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 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有培养和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权益管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土地评估、土地评价、国土综合整治、 生态修复、土地经济等)、海洋工程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 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参加完成省(部)级国土科技项目、工程项目或生产项目。
(二)参加完成市(厅)级国土科技、工程项目 2项以上。
(三)参加完成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发新产 品 2项以上。
(四)参加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 1 项以上;或县级以上专项规划 2 项以上;或乡级国土空间规划 3 项以上。
(五)参加完成县级以上国土调查、变更调查、地籍调查、遥感监测、 自然资 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 2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六)参加完成县级以上农用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评估或征 地区片价制定 2 项,或大中型宗地价格评估5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七)参加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省级以上开发区集约利 用潜力评价、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2 项以上,并编写技术报告。
(八)参加完成投资 500 万元以上(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 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或子项目的设计、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技术工作,并编写勘查、设计 报告及实施方案。
(九)参加完成省(部)级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专题数据处理、海洋资源开 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海洋事务或技术研究项目 1 项以上,或市级海洋调查监测、海 洋专题数据处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海洋事务或技术研究项目 2 项以 上。
(十)参加完成市(厅)级国土、海洋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1 项以上,或县级土 地、海洋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 项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加编写省(部)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1 项以上。
(三)获本专业国家专利 1 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转化实施,取得较好效益(以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四)参加完成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项目,直接经济 效益 500 万元以上(附效益证明)。
(五)参与完成国土规划、调查、评价、权益、利用、保护等成果,被县级以 上政府采用,发挥重要作用(附政府采用文件、公告等,在鉴定验收报告中附主要 完成人员名单)。
(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其中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技术交流研讨会上交流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论文),或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 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 2篇以上。
(七)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人,组织过县(市、区)级以上自然资 源开发保护利用等相关项目 1 项以上。
(八)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人,在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和自主 认定研究报告、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完成 5 项及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 以上 ”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 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 员,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 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 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 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 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 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级别分为国家级、 省(部)级和市(厅)级。
(六)市(厅)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和省直各部门及授权的学(协) 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省土地科学技术奖、省测绘学会科学技 术奖、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省优秀测绘成果奖。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 目和合同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 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八)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5名,技术骨干为 6-10 名; 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3名,技术骨干为 4-8 名;市(厅)级 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 2 名,技术骨干为 3-6 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 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 3 名)。
(九)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 ISBN 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 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 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 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 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 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十)在“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十一)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级(不含)以下从事国土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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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河北职称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