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印发的《关于梳理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1号)和《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6号)文件精神,在 2021 年至2023 年梳理2022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今年以来,信息梳理转为常态化日常工作,今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集中报送新增梳理情况至市职称处,不再另行通知。
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印发的《关于梳理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1号)和《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6号)文件精神,在 2021 年至2023 年梳理2022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今年以来,信息梳理转为常态化日常工作,今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集中报送新增梳理情况至市职称处,不再另行通知。即日起我中心组织开展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汇总、梳理和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 2021 年至2023年梳理职称评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主要针对未办理信息采集工作或已办理信息采集但网上查不到的人员。(注:之前已录入可查的人员无需录入,查询途径:河北人社APP-服务-人事人才-职称查询,或掌上12333 APP,或河北政务服务网)(二)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不上报。“考评结合”系列的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2、申报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原件丢失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照片;3、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照片(照片或PDF版);4、上报模板:下载附件1,含4个表单,专业技术人员只填写“信息填报”表单,其余“填表说明”、“行政区划代码”、“隶属关系代码”等3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只读),请勿改动和删除。否则会改变数据录入内容,影响上传对接。上述材料1-3电子版文件(修改每个图片名与图片内容一致的名称,例如初职表、专科毕业证等;有多个职称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均以“现单位名称+姓名”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材料4(上报模板-选项版,不用修改文件名)一并上交电子版(存在U盘内现场拷贝)。提交电子版时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根据前两年的梳理采集信息的情况来看,部分个人和主管单位没有准确核对职称信息内容,出现以下几种问题:一是未填全表格信息;二是身份证号换行录入;三是“评审专业名称”如填写了“其他”,则下一栏“本地评审专业名称”必须填写,不能为空;四是评审机构填写不够规范,应以评审表中评委会章的名称为准。擅自改变了上报表格格式要求造成了部分人员内容不能在网上查询 。本季度时间安排:5月29日-6月20日 9:00-11:30 13:30-16:30办公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人才服务大厅5号窗口
附件:
1.上报模板.xls
2.有关问题说明、填报说明及提交材料要求(网络版).doc
来源: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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