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杨菲等74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张亚夫等52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1-85203080


附件:2023年8月考核认定表.xls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