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李兵等50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刘卫隆等19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1-85203080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