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68099995 15373905016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胡晓娟等13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任职时间从2023年1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胡晓娟等13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任职时间从2023年1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1-85203080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
附件:
初级:13 人 | |
序号 | 姓名 |
1 | 胡晓娟 |
2 | 张腾阳 |
3 | 王振华 |
4 | 王孟月 |
5 | 李亚男 |
6 | 耿文硕 |
7 | 韩海清 |
8 | 张起帆 |
9 | 郝志明 |
10 | 孙一慷 |
11 | 温竹 |
12 | 赵阳 |
13 | 苏琪 |
来源: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关键词标签:
河北职称考核认定、河北职称申报小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