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耿乐乐等33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高珊等15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1-85203080

附件:公示附表2021.4考核认定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7日